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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比暴君熊昆左(聽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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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11-2008 18:05:15 | 只看該作者
最好問佢屋企電話先 然後先同佢做生意 就算比佢呃在都唔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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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11-2008 22:25:24 | 只看該作者
online 行騙要負上刑事x行 +上                                                                                                                           第二十九條、準據法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三十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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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11-2008 23:07:35 | 只看該作者
比我就報!等依的人渣比人拉X左就vy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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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3-11-2008 00:24:25 | 只看該作者
好難報到wo..
日日都有幾百宗呢d咁ge野
咁成個警察局轉晒做呢d野喇..
加上佢要同中華網龍個邊傾同雙方有共識先可以查
要傾好多好多細節先可以開始查..加上中華網龍因為有好多商業機密,有D可能唔比得人知TIM.
樓主..我怕你等多幾年先開始可以打官c
中華網龍係台灣個面..所以你可能都要成日去台灣Wo

為左一隻唔係真實GE野..搞咁耐..
你都為左道氣JE..

[ 本帖最後由 ☆康少★ 於 3-11-2008 00: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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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3-11-2008 01:30:49 | 只看該作者
報完警記住開post講
因為我唔信你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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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3-11-2008 02:48:29 | 只看該作者
到左11月3日囉  樓主報左警未?
我估大家都想知道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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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3-11-2008 10:18:37 | 只看該作者
你淨係咁講  好難搵人信服你架啵
相又冇? 雖然你話有msn 資料姐 但係又可以自己整出黎架-.- 岩唔岩先
樓主 比d證據黎 唔好得過講字好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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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3-11-2008 10:35: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康少★ 於 3-11-2008 00:24 發表
好難報到wo..
日日都有幾百宗呢d咁ge野
咁成個警察局轉晒做呢d野喇..
加上佢要同中華網龍個邊傾同雙方有共識先可以查
要傾好多好多細節先可以開始查..加上中華網龍因為有好多商業機密,有D可能唔比得人知TIM.
樓 ...


網龍,,香港是有代理公司的
就係因為個個都咁覺得,,先仲有咁多人呃人同俾人呃

呢種係連鎖反應黎,,如果幾百宗呢類野,,唔洗多,,百幾宗去報就夠
官方自然有反應,,一係唔會再有咁多人玩,,事關你隻GAME咁多人呃人,,係一隻信譽唔好既GAME
一係,,官方唔自然有反應都好,,警方都會施壓,,大佬你俾多咁多野警方既IT部門做
佢地會覺得一班細路係度搞事,,但係唔理唔得,,就因為係細路(唔係話我地係真係細路,,係俗世眼光)
所以唔好怕事,,唔係就愈來愈少有質素既遊戲可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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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3-11-2008 13:3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的帖子

係香港ge代理公司..都要經番台灣搞..因為呢D事..一定要總公司決定.
咁照你咁講的話..香港網絡遊戲界..有左超過十年..咁呢十年內咪有好多人因網絡遊戲坐監,
同比人拉???
有好多係香港多年GE網絡遊戲好多時都有人被人昆..咁官方有咩野反應??
唔會再有咁多人玩..呢個一定無可能..
呢十幾年..俾人呃GE人唔會小過萬幾宗喇..咁又唔見有報紙賣有人因係網絡遊戲昆人被捕?
隻隻網絡遊戲都一定有好多被昆事件..

愈來愈少有質素既遊戲..係因為比人昆先無質素??咁點解依家網絡遊戲好多時都標榜高質素?

其實一開始遊戲公司都講明..唔會負責..加上所有遊戲公司都唔鼓勵玩家同D唔係有關自己公司GE人OR公司交易

第十七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並得依遊戲設定耗用或使用至設定期限或條件屆至或遊戲服務終止時為止,不得有任何擁有權或其他財產權益。
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約定出售或交易任何帳號或電磁紀錄,違反者乙方將解約並回收處理。
為保障甲方權益請勿透過非乙方授權之任何形式之購買管道(包括但不僅限於交易平台、遊戲寶物交易商),購買虛擬貨幣、道具、虛擬寶物、點月卡或贈品等物品,乙方對其衍生之問題、糾紛概不做任何處理及售後服務,並對其買賣方雙方回收帳號(含電磁紀錄)使用權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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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3-11-2008 18:45:19 | 只看該作者

[轉]Nakuz 樂古 » Grand Chase » 【Grand Chase】交易區

首先! ! 請大家認清一點,被人盜取遊戲帳號或虛擬物品時
【唔係打999】就可以報案! ! !

正確方法如下:

聯 絡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方 法

地 址 如 下 :
香 港 灣 仔
軍 器 廠 街 一 號
警 察 總 部 大 樓 二 十 二 樓
香 港 警 務 處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組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可 以 經 由 以 下 電 話 號 碼 聯 絡 :
主 管 :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高 級 督 察
副 主 管 :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警 長
Telephone( 電 話 ): (852) 2860 5012

Fax( 傳 真 ): (852) 2328 7128

E-Mail( 電 郵 ): cpu-tcd@police.gov.hk

轉至<<香港警務處-科技罪案組>>之網頁   


樓主報警打呢個啦..
我十卜你架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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